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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双碳动态] 国家发改委发布《关于印发首批碳达峰试点名单的通知》
2023年11月28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《关于印发首批碳达峰试点名单的通知》(发改办环资〔2023〕942号),确定张家口市等25个城市、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10个园区为首批碳达峰试点城市和园区。陕西省榆林市、西咸新区入选首批碳达峰试点城市和园区。 通知中要求,各试点城市和园区要按照《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》及《碳达峰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》部署要求,结合自身实际科学编制试点实施方案。有关地区发展改革委要组织专业力量,对试点城市和园区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给予指导和支持。有关地区发展改革委对本地区试点城市和园区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后,于2024年1月31日前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(环资司)。国家发改委将组织有关方面对各试点实施方案进行审核,并反馈有关修改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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